会员登录  免费注册  招聘信息  第一智库微博  安邦咨询  ANBOUND 高格全球文化项目论坛
国外智库看中国 Perspectives On China

R·埃文·埃利斯

美军战争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教授

翻译:孙翠玉

延安干部学院讲师

如同拉美和其他域外参与者的经历那样,拉美和中国的合作将产生赢家和输家。在与中国的合作中,这些地区的政商界领袖们要学会面对希望和恐惧,掌握足够的信息和预设风险,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徐勇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徐勇教授,研究领域:中国近现代史,日本歷史,中日关系史,近現代军事政治史,著有《近代中国军政关系与“军阀”话语研究》等

美国形式上归还琉球,换得美军基地的永久使用,美军构筑西太平洋岛链战略线的意图得到了贯彻;而日方以基地换取主权,同时通过经济的支持手段,密切了日本同琉球社会各界的依存关系,当地学界认同日本统治琉球的声音高涨起来,民众对于日本的离心独立倾向也逐渐衰退。

姚洋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

中国足够大,中国人的心胸足够宽广,我们的地域差距又很大,我们应该可以既学德国又学美国,我们既可以做颠覆性的创新像BAT一样。对于我们绝大多数企业来说,恐怕我们还要向德国学习,做一些连续性的东西,就是1到N的改进,牢牢的占领中间技术。

任远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研究领域:人口、社会与城市发展

加快农村地区的农地确权、推动农地流转的制度规范建设、市场体系建设,以及完善农地产权和流转安排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当下农地制度改革和城镇化发展都是必要和迫切的工作任务。

曲昇霞

扬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实践中法院纠结于立案改革的推动和法律文本间的矛盾采取了繁复的应对策略,以登记收案缓解登记立案的困境,将可能出现的“起诉难”通过分解细化的程序与充分的释明告知,转化为当事人不听告知、不为补正的自负其责,当事人在立案程序中依然隐形失语。登记立案使业务庭功能分区被打破,重复性审查带来效率的降低与矛盾的凸显。

吴伟光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目前人类社会正从私权利社会向有机社会转变,而对于个人数据信息的规制问题正是这一变革的前沿。应该将个人数据信息作为公共物品来规制,对个人数据信息使用进行治理的主体应该是政府专门机构,进而治理的法律性质应该是公法而不是私法,进而治理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而促进个人数据信息的自由共享。这种治理方式并不影响和损害已经存在的私权利如隐私权和其他财产权等。

鞠海龙

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研究领域:中国海权战略、南海问题、地缘政治、海权强国与中国周边国家的海洋政策,著有《中国海上地缘安全论》等

这种新旧秩序的更迭,以及其中所夹杂的西方国际法规则、现实主义国际政治理念等现代国际政治体系的雏形对旧有以朝贡体系为外壳,以中原文化为内涵的东亚国际政治体系的严重冲击,最终产生出当今南海问题的一系列争端和日趋复杂的矛盾。

李楠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研究领域:历史经济分析、历史计量方法与应用、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经济等

政治整合是通过什么样的机制进而影响了一个地区的民族分布呢?对于中国而言,郡县制度通过以下三个渠道进而影响了汉族的空间地理分布。首先,国家为了能够在边疆地区设置郡县,往往通过移民实边的策略,以便巩固对边疆文化异质性地区的管治;其次,郡县制下的地方官员能够提供大量公共物品;再次,郡县制度下有主持承担教育的职能。

孙平

华东政法大学

在信息人时代,各级政府和各主管机关设立了大批含有巨量个人信息的应用信息系统,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处理已经成为各种公权力运行的最基本手段之一。个人信息权保障不力会波及到公民对其他基本权利的享有和实现。

朱启超

国防科技大学国家安全与军事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研究领域:科学技术与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战略与政策、军事人才发展战略等

正确的战略形势研判是制定科学战略规划的前提与基础。所谓正确判断,即要求形势研判必须合乎历史、合乎现实、合乎逻辑、合乎国家利益要求。新形势下,为有效应对我国面临的国家安全挑战,积极稳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科学谋划国家和军队“十三五”重点建设规划,必须着力做好战略形势研判。

陈孔立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

对于台湾政治体制存在的问题,许多学者从政治结构方面做过研究。本文则运用政治过程的理论和方法,对台湾权力较量、资源分配,从利益表达、利益综合到利益实现进行全过程的考察。通过“过程”研究,发现“体制”的问题,特别指出立法机构中的“朝野协商”、“立法院长”的角色、“多数决”原则等具有台湾特色的政治体制问题。

朱启超

国防科技大学国家安全与军事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研究领域:科学技术与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战略与政策、军事人才发展战略等

当前,从国内学术界和产业界对于颠覆性技术的讨论来看,要么偏重于概念的炒作,要么盲目叫好、人云亦云,真正冷静分析的不多。笔者认为,若不厘清国内对于颠覆性技术认识的误区,对我国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将带来负面影响,有可能不知不觉地步别人的后尘,到头来离自主创新的目标越来越远,甚至对国家安全带来不可忽视的风险。

刘权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适当性原则要求手段与目的之间具有实质关联性。由于是对手段的事实预测进行司法审查,适当性原则的适用被认为容易侵犯立法者的事实形成余地、行政者的专业判断余地。尽管在司法实践中,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发展出了明显不当性审查、可支持性审查和强烈的内容审查三种审查基准,但适当性原则的适用仍然没能走出困境。为了充分保障人权,减少适当性原则适用的恣意,并促进立法者、行政者不断反思已经设定的手段,法官应当审查手段的客观适当性,即审查手段在争讼时的事后适当性,而不是审查手段在选择时的事前主观适当性。

陈道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研究领域:货币政策和金融改革

互联网金融格局上更高,不仅从业务和产品角度理解金融,还从平台甚至上升到生态的高度理解金融,这是一个理念的突破、格局上的提高。当然,这种深层次的冲击短期内还无法很好展现出来,需要在现实的实践中逐步呈现。对于网络银行或者互联网金融,绝对不能按照现在的模式或运行情况来分析,它的路在远方,因为格局在那,整个逻辑变了。

周宏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巡视员、研究员,研究领域: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等

共享经济搭上互联网之“风”席卷全球,方兴未艾。共享经济的“闲置就是浪费”、“用而不占”等理念,兼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内在特性,符合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因而也有利于我国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是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这些方面也是共享经济可以发力之处。

陈锡文

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

近几年中国农业继续发展,重点应该在于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降低农业的经营成本,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增强农业的国际竞争力,这才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本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
宏观经济结构国际比较分析
城市生活价格压力指数
“一带一路”专题
安邦书评
目录与检索
关注安邦咨询
查看更多
本站排行 1Think Ranking
第一智库时间 1Think Times
西方的多轮制裁已深刻冲击俄罗斯经济,对俄不动产市场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不少俄罗斯民众的挂牌房产长期无人问津,即使是莫斯科这样的核心城市也是如此。在去年年底,不少房产的成交价跌回到了10年前。不动产市场是一国整体经济的重要指标,俄首都不动产持续下跌,其负面影响不言而喻。
中国要真正成为依靠科技创新发展的国家,需要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人才发展的环境和机制。国家之间的竞争集中体现为企业之间的竞争,企业之间的竞争集中体现为产品之间的竞争。从成功国家的经验看,以企业而非以科研院所为主体的创新体系,是培养和支持创新型人才的最佳土壤。
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遇刺后,遗留了一本回忆录书稿。在书中,安倍将对华外交比作下日本将棋,“如果你的对手要夺走你的金将,你必须夺走他们的飞车或角行”。他表示,如果日方想要让中国改变对待日本的强势态度,自己和自民党就必须“不断的赢得选举,让中国认为安倍政权会持续很长时间”。他不讳言,他觉得日本一直在展开这样的心理战。
尽管中国防疫政策已经转向,各类国际旅行活动规模已经明显回升。但受疫情期间特别措施的约束,中美两国在取消航班上限问题上仍处于僵局。自中美两国间的航班数量仍被限制在每周12班。两国政府近期正进行密切磋商,试图取消这一限制。但在近期的“流浪气球”事件之下,中美紧张的地缘政治关系导致相关磋商迟迟未能达成协议。
华兴资本实控人失联,在国内资本市场引起巨大震动。实际上,在中国的金融投资业,所有的人都没有原始积累,除了依靠国际资本,一大部分都是直接或间接依靠的国有金融资本。因此,只要整顿国有金融资本,那么这些曾在风口或曾经在风口上的企业家、投资家、“有钱人”,很可能都难脱干系。
中国证监会启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将采取差异化监管政策。试点基金产品投资者首轮实缴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且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自然人投资者合计出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实缴金额的20%;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首轮实缴募集资金规模不得低于3000万元;鼓励境外投资者以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方式投资基金。
查看更多
友情链接
特约链接
凡本网站转载的文章,均由原载媒体审核后发表,仅反映原作者自己的观点,不代表“第一智库”网站的观点。
About US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中国-东盟基金·安邦合作项目 中信信睿·安邦合作项目
(安邦集团)北京安邦世纪国际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Copyright © 1993-2013 Anbound
法律顾问:君合律师事务所 | 京ICP备11036713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证110923号 |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