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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臣等民族的流放平反——根源与后果的重新审视
2016年1月7日
来源:《俄罗斯学刊》2015年06期

侯艾君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领域:苏联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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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2月,斯大林政府以与德国占领者合作为由,将车臣人等少数民族从高加索故乡强制迁徙到中亚和西伯利亚;赫鲁晓夫时期开始为被流放的少数民族平反,车臣等族群被允许返回高加索。20世纪80年代戈尔巴乔夫改革时期,在公开性和“不留历史空白点”的号召下,关于“大清洗”以及斯大林时期对一些族群流放的问题被再次提出来,被流放民族的苦难历程被以学术著作、回忆录、电影等方式披露,堪称“伤痕史学”、“苦难史学”。这一进程与苏联解体进程同步,为反苏、反共的意识形态提供了材料,与戈尔巴乔夫、叶利钦为“被镇压民族”平反举措互相呼应。而且,第一次车臣战争中俄罗斯政府在政治、道义上的失败(指俄军付出很大代价,但并非战败),可以说,关于流放车臣人的“伤痕史学”其实还参与了车臣分离主义对俄罗斯政府的“信息战”(当时,除了车臣分裂派之外,俄罗斯国内的人权组织、自由派知识分子、西方和伊斯兰世界的媒体都参与了对俄“信息战”),成为导致俄罗斯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到第二次车臣战争前后,情况发生了逆转。俄政府在政治和舆论等方面的准备较为充分,军事进展顺利。一些学者(如佩哈罗夫、尤里•穆欣等人)对流放车臣人等历史问题进行解读,并提出包括档案材料等方面的依据,强调流放车臣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为斯大林的政策辩护,与“伤痕史学”(“苦难史学”)的基调形成尖锐对立。

对车臣等族群的流放和平反是一个重大问题,与苏联(俄罗斯)近50年的社会政治进程紧密相关。如何看待该问题,对于认识当代俄罗斯社会政治进程乃至意识形态变迁具有重大的参照意义。

一、强迁车臣人的根源及其重新审视

强迁车臣等族群是在1944年2月完成的,此后,许多苏联居民已经知道,这是对祖国叛徒的惩罚。但是,直到1946年6月25日,苏联政府才在《消息报》刊载简短声明称:由于车臣人、克里米亚鞑靼人等族与德国占领者合作,因此将其流放。但是,很长时期里,关于车臣等族与德国合作的具体情形鲜为人知。1956年2月苏共二十大上赫鲁晓夫做了《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秘密报告,随即又为被流放民族平反,流放少数族群成为斯大林严酷政策的鲜明例证。被流放族群在政治和道义上翻转过来,似乎又成为无辜的受害者。

从苏联末期开始,一些研究流放少数族群的成果陆续问世,对于斯大林流放车臣等族群的根源提出了许多种“假说”:斯大林羞恼于相关民族与占领者合作,希望借此熄灭其独立的愿望并巩固自己的帝国;这是斯大林有针对性的政策,意在通过加快同化进程以促进少数族群的消亡;为了在未来与土耳其等穆斯林国家对抗时能够获得一个安全后方;如此等等。这些推论都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尚没有文献直接证实。

综合各方面的史料,如下一些问题却能够得到明确回答。首先,车臣等族群确实存在大规模投敌附逆现象,车臣-印古什共和国内有大量非法武装在活动,这是事实。贝利亚给斯大林的秘密报告中列举了大量数据,指出大批车臣人与德国占领者合作、成立大量非法武装对抗政府的事实,在北高加索形成了极为严峻、令人担忧的局势。该报告直接导致斯大林做出强迁车臣人等北高加索族群的决定。在战争条件下,投敌附逆的情形对于苏联的卫国战争确实非常不利。因此,将其全体迁出,看起来较为冷酷无情,属于非常之举,但是在战争条件下很容易被认可为合理。1937年,在苏联与日本关系紧张的条件下,苏联政府也曾把一些东亚族裔(主要是朝鲜族以及少量中国人)强迁到中亚地区。日本人与中国人和朝鲜人的体貌特征相似,且朝鲜人中确实有被日本招募从事情报等活动者,这是一种预防措施。迁徙朝鲜族是行政性的强制,不具有惩罚性质和意味;而强迁车臣人是警察式的,既是一种防范措施,也带有明确的惩罚性。此种做法与美国在珍珠港事件之后将5万多日裔投入集中营的做法更为相似;同理,苏德战争爆发后,苏联也曾将大批日耳曼族迁到远离原居住地的地方。因此,对车臣等族群的流放作为惩罚手段是确切无疑的。法国、中国、朝鲜等国家也都曾在战争结束前后对一些附逆的奸细进行惩罚。近年来更有人提出,流放个别族群乃是与苏联国内“第五纵队”斗争的方法--当时德国特工机构对北高加索渗透的高峰恰恰是在1944年夏天(空投了80名渗透分子)。从苏维埃国家的角度来看,车臣人等北高加索族群与德国占领者的合作已经威胁到国家安全,因此,车臣人在被流放问题上并不是纯然无辜的受害者,而是首先损害了苏联的国家利益。

其次,明确了流放车臣人的数据、事实。20世纪80年代,许多关于流放的“伤痕史学”作品言之凿凿地证实,流放过程可能导致1/3或一半的车臣人和印古什人死去。但是,按照苏联内务人民委员会的档案,流放过程中死去了1272名车臣人和印古什人。是不是将车臣人等无差别地全体流放?有学者证明,流放车臣等族群时仍区分了种种具体情形,进行甄别;并列举大量例证,证实那些为苏联国家效力的车臣人仍然受到了善待。有论者指出,苏军和内务委员会军队在流放车臣人时,曾纵火焚烧了海巴赫村,导致数百名车臣人死去。但是,谈及此事的只有一份文件,是一段孤证。有学者指出了这份文件的来源及其内容的种种疑点,质疑其极可能是在造假。对于这些问题,既不能否认流放过程的严酷性,但也不应该人为夸大。戈尔巴乔夫时期,一些反共、反斯大林的论著在斯大林镇压规模问题上展开了“竞赛”。苏联乃至西方的史学家对斯大林时期的历史揭露,使苏联国民产生一种思维定式,似乎对苏联时期的消极面越夸大越好;而那些依据档案资料得出的较为准确的结论,往往会被怀疑是在造假。最后,车臣人自身对于被流放的命运负有一定责任。对于统一的苏联国家来说,投敌附逆行为在政治上不正确,道义上也是不名誉的。实际上,任何国家对投敌叛变行为都不予宽容。车臣人大规模投敌附逆是客观事实,有大量档案文献可以证明;同时应该指出:在整个卫国战争期间,苏联的许多族群都有人附逆(乌克兰的班德拉分子、俄罗斯族的弗拉索夫分子等等),成为奸细。“弗拉索夫现象”等大规模投敌附逆行径是一个真正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俄罗斯学者已经就苏联公民的附逆现象进行了深入研究。在二战期间,苏联、法国、朝鲜乃至中国等国都有不少人充当奸细,与侵略者和占领者合作。此类现象的根源,有人性的弱点,个体的卑怯,也有历史和文化的根源以及社会政治原因;有主动投敌,也有被法西斯德国占领者裹挟、利诱和强迫的情形。有学者指出,任何占领者都必须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奸细和叛徒,因为他们需要翻译、经济管理专门人员、熟悉当地传统习俗的人等等。一些个体和族群与占领者紧密合作,首先表明了对苏联政权的态度。车臣等族群被法西斯德国的宣传所蛊惑,表现出了对法西斯德国在缺乏了解情况下产生的幼稚幻想(寄希望于德国人会解放高加索,帮助其实现独立、“自由”),对苏联国家缺乏认同感和忠诚感,甚至也缺乏现代公民意识。那么,车臣人的这种政治态度的根源何在?认为车臣人的民族性格决定其某些政治态度并贬低和污损车臣民族当然是没有依据的。除了遥远的历史时期一些根源(俄帝国征服高加索带给车臣等族群的历史记忆),更主要的问题在于20世纪20年代苏联对北高加索地区激进推行的强制集体化等进程忽视了车臣(乃至整个北高加索)的社会组织结构、经济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也损害了车臣等族群的利益,导致其对苏联政府产生怨恨和不满,因而从20世纪20年代起,车臣等族群对苏联政府的对抗行动几乎从未间断。这其中的前因后果,苏联国家应该深刻反思。

如同多数穆斯林族群一样,车臣人有三重认同:穆斯林、车臣族、苏联公民。显然,车臣人的前两种认同较为发达,对国家的认同却很薄弱。苏联是一个统一国家,车臣人是苏联国内族群之一,而卫国战争乃是反侵略的正义战争。在国家危亡之际,公民有忠于国家、抵御外侮的义务,而车臣等族群恰恰在这些方面的认识极为薄弱。至今为止,流放和平反进程、20世纪90年代的分离运动、两次车臣战争等等令车臣民族走过了艰难曲折的道路,错失许多良好的发展机会,也应该对自身的历史命运有所反省和审视。

二、流放和平反:人口进程与中亚的族际冲突

对车臣等族群的流放和平反,作为苏联时期的大规模人口进程,这种正反向的人口流动可以视为同一链条上的不同环节。大量车臣人等高加索民族被强迁到中亚地区,改变了高加索和中亚两地的族际政治平衡,也因此爆发了数十次族际冲突,严重威胁苏联的社会政治稳定。

(一)流放与族际冲突

1944年2月,车臣等族被强迁到中亚和哈萨克斯坦。大量外来人口迁出北高加索(迁入中亚),急剧改变了高加索和中亚二地的人口结构和族际政治生态。在北高加索,随着车臣等族群被流放、民族自治建制撤销,立即迁入大量俄罗斯族、乌克兰人、犹太人、希腊人等欧裔族群,之前北高加索地区以穆斯林族群为多数的情形发生很大变化。当时卫国战争尚未结束,客观上有助于充实苏联的国防。而对于中亚来说,这些外来人口的安置却成为问题。中亚与高加索一样属于苏联的边疆地区,经济较为落后,很难在短时期内吸收和消化如此多的人口,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争夺生存资源,这是造成族际冲突的社会经济原因。此外,还有政治和心理方面的根源。车臣等外来族群背负着祖国叛徒的恶名,在政治上成为二等公民,被监视居住,受到其他族群的歧视。此外,由于在流放过程中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在中亚当地社会地位低下,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都受到严厉限制,更没有实现社会流动的可能性,许多车臣青少年无法受到良好教育,从事偷窃等活动,对中亚社会造成威胁,也损害了族群形象,更加招致其他族群的歧视。其三,苏联政府(包括中亚各共和国的地方政府)有意利用族际矛盾作为政治杠杆,实现某种长期或短期的政治目标。对于苏联国家来说,将北高加索最强大的车臣族群流放到中亚,就使得中亚的民族成分更加多元,从而可以实现各族之间的相互制约,达到分而治之的目的。而中亚各级地方政府也会利用族际冲突与中央政府博弈,实现政治目标:有时是带有恶意的,有时则是为了从中央争取更多资源,消极抵制中央的某些具体政策,或为自己的某些举措寻求依据。20世纪50-80年代,中亚、高加索的族际冲突成为非常突出的问题,这些族际冲突包括这样几种类型:中亚本地族群与外来族群的冲突,如,哈萨克族与车臣、印古什族群之间的冲突;俄罗斯族与车臣、印古什族的冲突,俄罗斯族与其他族群的冲突(1954年后,中亚开始垦荒,大量俄罗斯族到来,同样成为引发族际冲突的新根源),本地族群之间的冲突,等等。

(二)族际冲突本身也推动了为被流放民族平反的进程

卫国战争结束后,苏联开始国民经济恢复阶段。在斯大林晚年,苏联已经失去变革社会的动力,而继续关注于苏联国内的政治斗争:列宁格勒案件、医生案件等等,为被流放民族平反仍未提上日程。此外,为被流放民族平反事宜与劳改营(“古拉格”)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国民经济恢复阶段,中亚等地劳动力缺乏,如果将之前的富农、政治犯、战俘、被流放族群放回原居住地,就会导致许多工厂和矿山陷于停顿。但是,在中亚流放地一再爆发的族际冲突等问题已经使苏联高层认识到现存体制的严重危机,成为苏联政府重新审视被流放民族问题的推动力量。1951年4月,哈萨克斯坦的阿尔泰地区正在建设水电站、道路、工厂等等,急需大量劳动力。贝利亚对一些犯人特赦,许多释放犯从远东进入哈萨克斯坦东部,被招募到工地干活。一名劳工醉酒后打死了一名车臣人,车臣人迅速聚集,向外来工人进行报复。在斗殴过程中40多人死去,且多数是车臣人。几天后,当地政府逮捕大量参与斗殴的人员。有人认为这起事件是人为制造的,当时美国之音报道认为,这些暴乱是人为挑动的,因为乌斯奇-卡梅诺格尔斯克、兹利亚诺夫斯克、列宁格尔斯克三个城市同时发生类似事件,情形极为相似:酗酒,打架,杀人,暴乱,但是这种说法无法得到档案文献的证实。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东部爆发的车臣族与外来释放犯之间的流血冲突导致了意外后果。苏联政府对此事件非常重视,将其定性为犯罪活动,但是实际上具有政治后果。据认为,该事件促使苏联政府通过决议,允许被强迁到中亚的车臣等族群返回家乡。

1953年斯大林逝世,解决“特种移民”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契机到来。贝利亚、赫鲁晓夫和马林科夫等苏联领导人就“特种移民”的平反问题已经达成共识。一方面,这是千万苏联国民的呼吁和申诉的结果,要求为自己恢复公民荣誉及其他权利;另一方面,苏共高层争夺最高权力的政治斗争非常激烈,在为被流放民族平反的问题上展开竞争,每个觊觎最高权力者都试图占据主动,同时也都竭力避免承担流放这些族群的个人责任。贝利亚最早倡导了平反进程(由于他在政治角逐中失败,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后来被无视和刻意抹杀,在他被处决后,赫鲁晓夫等人继续推动平反进程)。1953年3月28日,苏共中央主席团通过决议,对一些满足条件的犯人实行特赦。由于苏联时期镇压的范围极为广泛,留下的消极政治遗患太多,存在许多复杂情形,牵涉许多当事人的利益,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平反进程持续时间较长。1953年4月,苏斯洛夫、波斯别洛夫等人给马林科夫提交报告,希望取消对车臣等族在人口流动等方面的各种严厉限制。平反进程与苏共党内斗争存在某种关联。1953年,贝利亚被处决,一些被流放族群看到希望,如吉尔吉斯共和国的印古什人团体上书苏共领导人控诉贝利亚对高加索族群的暴行,请求取消对他们的种种严酷限制。1954年,鲁坚科、克鲁格洛夫、鲁涅夫等人向赫鲁晓夫等领导人提议,放松对“特种移民”的限制:可以在州、共和国的范围内自由流动、改变居住地,每月只需向内务部报到一次;同时,考虑到垦荒运动等情况,中亚等地严重缺乏劳动力,希望这些“特种移民”能够在流放地扎根下来,不要返回原居住地。1954年7月16日,苏联内务部发布《关于解除对特种移民的法律地位的限制》的命令,“从事对社会有益的劳动的特种移民”可以在州、边疆区、共和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如确有需要,也可以在全苏范围内自由流动。苏联对包括被流放族群的控制日益放松。

(三)平反进程与族际冲突

如前所述,无论是为个人还是为群体(包括车臣人等被流放族群以及富农等社会群体)平反,首先是苏联国内政治发展的结果,也是高层内部政治斗争的结果,同时,平反进程需要与各地方政府协调立场,解决具体问题。1956年苏共二十大之后,赫鲁晓夫在党内的地位已经日益稳固,这样,赫鲁晓夫在为被流放族群平反问题上也可以表现出更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就加快了为车臣人等被流放族群平反的进程。应该说,苏联一些部门领导人已经预料到平反带来的技术性难题。例如,苏联内务部长杜多罗夫反对让车臣等族群返回北高加索,而是希望他们留在哈萨克斯坦,在流放地为他们另建一个自治地区。1956年6月,杜多罗夫的报告提到:考虑到车臣人和印古什人迁出之前的居住地已经有人迁入,为车臣人和印古什人在过去的疆界范围内恢复自治地位会非常困难,而且未必能够实现。此外,车臣人和印古什人回到原居住地必然引发许多不希望发生的后果。杜多罗夫的提议却遭到赫鲁晓夫否决。1957年1月9日,苏共中央主席团发布命令,恢复车臣-印古什共和国的建制,其领土范围发生了变更,车臣等族群大规模自发返回高加索。内务部报告了许多被流放族群返回高加索之后与当地居民(阿瓦尔人、达尔金人等)发生冲突的情形。车臣人和印古什人要求一定要住在迁出前居住的村庄甚至原来的房屋。这样,中亚和高加索两地再次陷入紧张局势。在中亚,车臣人所在的工厂、企业出于种种不负责任甚至是恶意的目的,放任甚至怂恿车臣人和印古什人返回高加索,导致车臣等族群自发返乡的浪潮越发不可遏制,政府只好投入大批警力拦截和制止这种无序状态;而在高加索,大量被流放人口返回,当地社会陷入混乱,无力安置如此多的人口。返乡的车臣人、印古什人都心怀怨愤,对高加索当地社会有很强的攻击性,引发了与俄罗斯等族的冲突,而面对这种严峻局势,当地党政机关无能为力或无所作为。由于短期内车臣人和印古什人大量返回,而原来的基础设施完全不能满足如此巨大的需求,所有的城市和农村都面临巨大的压力。更为严峻的是:车臣人、印古什人大量返乡,导致车臣-印古什共和国治安形势骤然恶化,连续发生盗窃、谋杀、强奸等刑事案件。这些刑事案件多数是车臣人所为,且具有激进民族主义性质,意在恐吓、排挤俄罗斯和乌克兰等族居民。在如此恶劣的社会政治环境下,1944年后迁入车臣的俄罗斯人、乌克兰人等居民在恐慌中开始纷纷离开车臣-印古什共和国。车臣人与俄罗斯等族居民之间的仇怨在累积。1958年8月26-27日,车臣人和俄罗斯族之间由偶发冲突演化为严重的族际冲突。俄罗斯族发动游行,提出了政治口号:要求将车臣人逐出格罗兹尼,或限制其人口比例,而将其他族群的“先进共青团员”迁入。

车臣人经过流放和返乡过程,在社会经济方面蒙受巨大损失,在接受教育等方面的境况也很不利,民族发展条件差,就业困难,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很久,成为导致20世纪90年代车臣政治危机的重要背景。

三、平反举措:积极意义及其问题

为被流放族群平反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赫鲁晓夫时期(1953-1956年)、第二阶段是戈尔巴乔夫时期(1986-1990年)、第三阶段始于叶利钦时期(1991年至今)。

1953年斯大林去世后的苏联是一个伤痕累累的社会,弥漫着要求改革的呼声。被镇压的个人和群体都要求重新审理案件,为自己恢复公正,恢复政治荣誉和法律地位。正如诗人阿赫玛托娃当时所写:现在,被捕者们回来了,两个俄国互相对视:一个俄国将别人关到监狱里,另一个俄国被关在监狱。为千千万万无辜的人平反,平复他们心中的悲伤和怨愤,有助于实现社会政治稳定,顺利开启经济社会的恢复和建设进程。

斯大林去世后,由于服从于当时苏共高层领导人贝利亚、马林科夫、阿巴库莫夫等人政治斗争的逻辑,平反进程进展缓慢,且实现平反并无统一明确的法律和政治标准,而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在除掉贝利亚这一可怕对手后,苏联政府着重审理的案件都是为了证明:贝利亚等人以及内务部等镇压机构对这些镇压措施负有个人责任。同时,赫鲁晓夫等领导人都极力控制相关核心材料,并将那些对自己不利的材料销毁,这是后来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所做《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报告的一个重要背景。1991年后,大量解密档案、文献能够证明:构成赫鲁晓夫秘密报告最终文本的重要母本“波斯别洛夫报告”依据的主要是苏联总检察长鲁登科用于平反的资料。考虑到赫鲁晓夫秘密报告存在大量严重歪曲事实的情形,就可以判断:在1956年前的平反活动,多数是为了赫鲁晓夫否定贝利亚、斯大林的舆论斗争而做的准备。

苏联政府推动的平反进程还有一条重要规则:在平反时,不能要求返还相关人员和族群被羁押、流放前后罚没的财产。

对于某些特定的待平反族群来说,决定性因素是苏联的政治和外交需要。1955年9月9日,联邦德国总理阿登纳访苏,随即,10月7日,苏联释放剩余的联邦德国战俘返回联邦德国,到1956年初,共释放了39628人。苏共中央主席团还于1955年12月13日通过了决议,解除针对苏联境内日耳曼人在法律地位方面的各种限制,但是强调“无权要求回到原居住地”和“无权要求归还财产”。可以想见,如果没有苏联与联邦德国加强关系的背景,日耳曼人的平反也将推迟。

另一方面,不少在斯大林时期被判刑或镇压的人本身是有罪的,而一些人借苏联政府推动平反的机会,企图借助一些资源(与现任高官熟识或有亲属关系),不提当年引发镇压的国内政治危机,而只讲述自己遭受的不公正对待,也不提他们中许多人本身曾经就是“大清洗”的积极倡导者,只是要求苏联政府为自己平反,这种平反举措同样有失公正。此外,大量的类似申诉和请求占用甚至浪费了司法资源,扰乱了正常的司法审理程序。例如,1951年诗人阿赫玛托娃的儿子列夫•古米廖夫要求为自己平反,称自己被判刑仅仅是因为苏联政府对他和他的母亲“作为年轻东方学研究者的消极态度”。但是,经重审,证明古米廖夫被判刑确有反苏的事实依据,因此其请求被驳回。

赫鲁晓夫推动的平反有的并没有立即执行和落实。例如,一些特种劳改营被改成普通劳改营,犯人作为“特别危险的国事犯”变相地被继续关押。赫鲁晓夫时期未能完成平反任务,问题被搁置下来,为戈尔巴乔夫时期某些民族精英以被流放族群做文章留下余地,而且,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时期为被流放民族平反进程同样沿袭了赫鲁晓夫的政治逻辑和手法,只是比赫鲁晓夫时期走得更远。

在戈尔巴乔夫时期,平反问题服务于民主派对苏共的政治斗争,是民主派对国民洗脑的新步骤。平反的初衷损害了平反本身的正当性。20世纪80年代末,苏联国内的政治斗争趋于尖锐,苏联日渐衰亡。反共、反苏的意识形态甚嚣尘上。随着“公开性”运动的展开,苏联自己承认:苏共在70多年的历史中都是在犯罪(布热津斯基语)。这时,平反题材再次成为炒作的好材料。1991年10月18日,俄罗斯联邦加盟共和国通过1761-1号《关于为政治镇压的受害者平反》的法律,称:“在苏维埃政权的岁月里,千千万万的人成为极权主义国家恶行的受害者。他们因政治和宗教信仰,被依据社会、民族等方面的特征而遭受镇压”,为从1917年以来遭受种种镇压和迫害的受害者平反,为其恢复公民权利和赔偿物质损失。这份法律文献就成为自由派的意识形态武器,几乎是一篇讨共檄文。其中体现的主要宗旨是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和苏共做斗争,其次才是恢复历史正义。

为被流放族群平反的政治-法律文献主要有:1989年10月19日,苏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为遭受政治镇压和强迁的民族平反的宣言草案》的决议(«О проектеДекларации о реабилитации народов,подвергшихсярепрессиям и насильственному переселению»);1989年11月14日,苏联最高苏维埃发布《承认针对被强迁民族的镇压措施非法和犯罪,并保障他们的权益》(«О признаниинезаконными и преступными репрессивных актов против народов,подвергшихся насильственному переселению и обеспечении их прав»)的宣言;1991年4月26日,俄罗斯联邦通过《关于为被镇压民族平反》(«О реабилитациирепрессированных народов»)的法律补充修正案,“为俄罗斯联邦的所有被镇压民族平反,承认针对这些民族的镇压措施为非法和犯罪”,明确规定要为被流放民族平反。为被流放民族平反意味着“四平反”:政治平反(分两种情形:流放时被非法废除民族国家建制的,必须恢复其建制;没有民族国家建制的,有自由的民族发展权利,可返回原居住地,确保其享有与其他民族同等的政治自由和权利)、领土平反(按照被流放民族的意愿,恢复其被强迁前的民族领土疆界)、社会平反(在流放地的时间计三倍工龄,按年龄提高养老金)、文化平反(“恢复其精神遗产”,“满足其文化需求”,包括恢复其居民点的历史名称)。但是,如此复杂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由于缺乏资金,在社会平反、补偿流放所造成的物质损失方面政府迟迟不能兑现法律承诺,甚至就是根本做不到,至今仍是一纸空文,这在当初是博取人心的空头支票,而后来成为损害政府威望的有力证明。领土平反是最艰难的步骤,意味着要面对许多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可能引发许多新的更加严重的冲突和危机。1991年苏联解体,许多被流放族群的返乡问题大多成为悬案。

时至今日,围绕为车臣等被流放族群平反的问题仍然存在尖锐争论。各方言论都并非十分理性,有时走向极端。有学者为斯大林辩护,反对为车臣等族群平反。有人用大量资料试图证明,车臣民族无法归化俄罗斯,永远都是国家的叛乱分子,而苏联国家的自卫行为并无过错;指斥赫鲁晓夫、戈尔巴乔夫、叶利钦等人都是罪人。克里米亚的鞑靼人,几乎每当外敌入侵时都会叛变俄罗斯国家,也因此赫鲁晓夫虽然为被流放民族平反,但却不敢让克里米亚鞑靼人回到所谓“历史上的故乡”,直到戈尔巴乔夫改革时期才完成这一步骤。还有一些持对立观点的学者则继续渲染历史悲情,抨击斯大林“极权主义”体制对少数族群的“种族屠杀”,现今也不乏抨击俄罗斯对车臣等族群迫害和镇压之人。

为被流放族群恢复其正常合法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体现了善意,顺应了民意,受到广泛认可和欢迎,当然有其正当性,但也存在着一些消极方面和问题。相对来说,对旧时代遗留问题做颠覆性的逆转,既要满足时下的需求,也要顾及长远的未来,应该预见和预防在民族政策方面的这种急剧转变可能导致的消极后果。无论是赫鲁晓夫时期还是戈尔巴乔夫时期,都并没有在被流放族群问题上真正实现历史公正,而最多只是实现了部分公正,同时又造成某种新的不公正,未能实现历史和现实兼顾,留下许多复杂难解的结,因而有操之过急之嫌。俄罗斯总检察院平反处处长加林娜•维斯诺夫斯卡娅曾经谈及平反过程的真实情况:1991年10月《关于为政治镇压的受害者平反》》(«О реабилитациижертв политических репрессий»)的法律补充修正案颁布后,俄罗斯司法机关受理大量重新审理案件的请求,每年审理18万宗案件,数量有限的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每天需审结好几宗,根本不可能精心调阅全部案卷,很有“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的味道;而且,负责重审案件的机构有权对并非政治迫害的案件定论(包括证据确凿的或有刑事成分的案件,通常情况下只能驳回法院)。

在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时期,为被流放族群平反这样复杂棘手的问题往往被政治家恶意操弄,导致了极为严重的后果,成为引发20世纪90年代以来俄罗斯层出不穷的政治危机的决定性根源(中亚、高加索这些民族迁出地、迁入地多次爆发以族群为基础的流血冲突,车臣等北高加索地区分离主义势力日益猖獗)。斯大林流放了许多族群,也镇压了许多人(这些公民分别属于苏联的所有族群),这是当时苏维埃国家的行为,是体制的行为,而不是某个族群(如俄罗斯族)对其他特定族群的侵害;平反进程也是苏联的国家行为,苏联体制的行为,而不是出于某个民族的善意。但是,平反进程的客观后果却是:被流放族群中普遍弥漫着反俄情绪,似乎俄罗斯族是加害者,而自己是受害者。在推行平反政策之后,俄罗斯国内的族际关系不是更加和谐,而是更加恶化了。这是苏联(俄罗斯)政策的失败所在。流放和平反这两个双向的进程不能实现充分对冲,不能令苏联(俄罗斯)的族际政治生态回到原点,即:(-1)+(+1)不是等于0,而是可能等于-2。假设说,流放还只是一个单纯性质的错误(就纯技术角度来说,除了流放之外,还有别的选项;或者在战争结束后尽快结束非常状态;或者说,对于流放的后果也可以用别的方案加以纠正,例如,尽可能在流放地妥善安置,对于希望返乡者,应该分步骤有序地放开,且应该提前在原居住地做好一切相应的善后措施),那么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中,流放和平反这种前后矛盾、反反复复的人口进程使得苏联(及俄罗斯)在民族政策方面一错再错,导致了极为严重的社会政治后果,俄罗斯国家和社会都为此消耗了巨大能量,蒙受了深重的社会政治灾难。至今俄罗斯族和其他族群都拖着沉重的历史裙裾,蹒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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