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西部边疆安全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周伟在接受财新网采访时表示,宪法规定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从中能推导出法院可以援引宪法。法院援引宪法条款不属于宪法解释和监督。法院适用宪法条款判决案件,与适用其他普通法律裁决案件,没有本质区别,不挑战人大制度,也不是行使宪法监督权力和解释宪法,是协助全国人大监督宪法实施的有效实现方式,是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在每一个个案中体现公平正义”的一种具体方式。宪法与法律并没有禁止法院援引宪法的基本权利条款。如果需要对法院如何援引宪法做出判决进行细致规定,应该由全国人大做出规定。只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概述哪些宪法基本权利条款能被法院适用,法院加以适用也就合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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